为维护用工单位和被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濉溪县劳动保障局执法人员,在宣传“三法”为双方“充电”的同时,深入矿区、企业单位,对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察。通过此项活动,维护了企业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月14日,县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杨柳矿等多家用工单位进行监察,并对三家建筑、安装公司项目部下发了询问通知书。截至发稿之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已开展执法监察、维权、法制宣传活动6次,散发宣传资料2500多份监察用人单位20多个,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19.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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