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村能源办关于2008年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 源:
发布时间:2008-5-4
濉政办[200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农村能源办《濉溪县2008年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濉溪县2008年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意见
    农村能源建设是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改善村容村貌和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均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为大力推进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给我县的农村能源建设任务指标,加大实施沼气建设项目力度,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我县2008年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任务包括继续实施2006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和启动实施2007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2006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国债建设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240万元,群众自筹660万元,建设3000个项目户,现已完成1040个项目户,任务完成率34.7%,剩余任务要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到今年5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任务。2007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任务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440万元,建设2000个项目户;平均每户总投资3000元,每户补助项目资金800元,群众自筹2200元;建设内容为“一池三改”,即项目户建沼气池同农村改厕、改圈和改厨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户实现家居清洁温暖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户年均增收节支2000元以上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对农村沼气建设的优惠政策,宣传沼气所带来的好处和所能取得的效益。在县电视台、电台和乡镇广播站增设沼气建设专题节目,向农民宣传有关沼气建设和综合利用技术;要安排项目村在村庄明显位置书写有关宣传沼气建设的大型墙标,营造出浓烈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群众对农村沼气建设的认识。
    (二)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管理。为加强领导,县政府已成立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计划分配、任务落实、资金协调、督查奖惩等工作。县农村能源办具体抓好项目管理、物资供应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沼气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乡、村要逐级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凡因工作失误造成任务不能完成影响验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抓好典型示范,促进全面发展。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工作,要通过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带领农民干等方式,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从党员干部和养殖大户入手率先做好示范,让广大群众从示范户亲眼目睹沼气建设的好处和效益,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利益驱动的作用,激发群众自觉实施项目的积极性,稳步全面推开。
    (四)建立技术队伍,搞好跟踪服务。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督促各项目村建立自己的施工技术队伍,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要严格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坚持“一池三改”的项目建设内容,做到建一处,成一处,用一处。要重视项目户建成后的跟踪服务工作,使项目户了解沼气的安全使用常识,达到能管理、会使用、小毛病会修,达到每户至少有一个明白人。
    (五)注重“三个结合”,发挥综合效益。各项目承担乡镇要抓住利用国家无偿补助项目资金的机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发展养殖业结合起来,依托项目资金,优化养殖品种、扩大养殖规模。二是与种植业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做到项目户户均一亩高效经济田,利用沼渣沼液生产无公害蔬菜、瓜果和双孢菇等高效农副产品,搞好沼气综合利用,促进农民增收。三是与村镇文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实施,彻底改变农村粪水横流、蛆虫乱爬、蚊蝇乱飞的恶劣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要不断通过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拓展沼气池的作用和功能,多方面发挥沼气池的使用效益,让农民得到实惠。
    (六)全程跟踪监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全国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各项目村的技术施工人员必须与县农村能源办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工程质量采取终身负责制,谁承建、谁负责;要按规定在所建的沼气池刻上编号、建设时间等永久性标志,以便核查验收和进行建后跟踪服务。我县项目池上统一编号格式为“国债皖SXXXX号X年X月X日建造”,其中S是我县简称,编号及建设时间统一制作在池盖上。县农村能源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要进行全程跟踪监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达不到标准的立即责令责任人进行返工,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合格为止,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七)多方筹措资金,严格管理发放。本着以政府补助为辅,群众自筹为主的原则,项目资金采取国家财政补助一点,项目户自筹一点和金融部门小额贷款解决一点的“三个一点” 的办法进行筹集。国家补助到每个项目户800元资金,一部分以实物折款的形式发放,一部分现金支付;今年统一发放的物资包括沼气器具、瓷砖、蹲便器、卫生厕所门等物品,总金额约500元左右;剩下300元待项目户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项目户,主要用于发放建池技术人员工资;项目村每户提取50元,统一掌握使用,留作统一给卫生厕所刷涂料、统一编号,统一整合和统一跟踪服务管理等费用。项目资金要严格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专户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不得截留挪用。
    (八)执行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所有项目实施村对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物资分配,项目补助资金以及项目户名单等都要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张榜公示。各项目村每10天要向县农村能源办呈报一次项目进度,并由县农村能源办汇总上报到省和国家农业部沼气国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实施工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
    (九)加强督查,严格奖惩。按照县政府与各项目承担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根据完成的进度、质量与各责任人个人的政绩和奖惩持钩,纳入县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对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要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发现好的典型及时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除在电台、电视台给予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承担项目资格,并追回项目物资和资金。对于条件比较好、进度比较快、质量比较高的项目村选作县里的样板示范村,重点予以扶持,以带动全县项目实施工作开展,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任务。
附件:各乡镇2006年度、2007年度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任务一览表
 
 
 
各乡镇2007年度农村沼气建设任务一览表

乡镇
村名
规模(口)
总  投  资(万元)
沼气池编号
合计
中央
投资
地方
配套
农户
自筹
双堆镇
吴井村
110
33.00
8.80
4.40
19.80
0001-0110
双堆镇
李圩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0111-0210
百善镇
桥头村
110
33.00
8.80
4.40
19.80
0211-0320
百善镇
郭屯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0321-0420
百善镇
訾湖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0421-0520
百善镇
柳湖林场村
110
33.00
8.80
4.40
19.80
0521-0630
五沟镇
界沟村
120
36.00
9.60
4.80
21.60
0631-0750
五沟镇
国政村
110
33.00
8.80
4.40
19.80
0751-0860
五沟镇
魏庙村
110
33.00
8.80
4.40
19.80
0861-0970
五沟镇
白寺村
130
39.00
10.40
5.20
23.40
0971-1100
铁佛镇
油榨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101-1200
铁佛镇
大王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201-1300
濉溪镇
杜庙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301-1400
刘桥镇
留古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401-1500
刘桥镇
干庄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501-1600
临涣镇
夹河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601-1700
临涣镇
海孜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701-1800
临涣镇
高皇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801-1900
南坪镇
南坪村
100
30.00
8.00
4.00
18.00
1901-2000
合计
 
2000
600
160
80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