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 源:县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8-6-6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根据我县教师队伍现状,为尽快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是:
    (一)范围、对象
    1、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高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的现须是濉溪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为濉溪县常住人口,以户口本为准)。
    5、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和市教育局推荐到濉溪县农村学校支教人员不限户籍。
    (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师德和科学教育理念。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一九七三年六月三十日后出生,其中1992年民师整顿时,县教育主管部门下文批准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和现在岗位任教的乡镇、校聘临时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一九六三年六月三十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4、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60人,其中小学教师70人,初中教师90人,高中教师100人。具体到学段、学科及名额见下表: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信息
音乐
体育
美术
小计
小学
15
15
20
 
 
 
 
 
 
5
5
5
5
70
初中
15
15
15
6
6
6
6
6
3
4
2
4
2
90
高中
19
19
20
7
7
6
8
4
4
2
1
2
1
100
合计
49
49
55
13
13
12
14
10
7
11
8
11
8
260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6月10日—6月16 日(双休日不休息),地点在濉溪县教育局。
    2、报名办法:报名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审查登记,允许高学历人员低报,但只能填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所报学科须与在大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专业一致。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聘任的在职代课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须持所在中心学校出具的现在岗任教证明。凡2008年应届毕业生,现未领到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凭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将取消该学科招聘或相应减少其招聘计划数,取消或减少的招聘计划数可在考试前调剂到其他学科使用。
    3、报名费:100元/人。
    4、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于6月30日—7月1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报考小学教师的(不含英语和信息技术),笔试均考语文、数学及公共知识;报考小学英语和信息技术教师的,考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报考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的(不含音、体、美),考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报考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音、体、美教师的,考语文和公共知识。卷面分均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知识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笔试结束后,经复查合格,根据其报考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由此产生的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进为整数)、学科招聘名额2名及其以下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分数为100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后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按其报考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合成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核对象)。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形成的缺额,在相应学段及学科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审查。
    4、体检。体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教秘人[2004]56号)执行。
    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招聘考试。
    (三)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招聘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对按上述程序录用的人员实行聘任制和试用期制,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内小学教师工资600元/月,初、高中教师工资800元/月。试用期满,经县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招聘的高中教师推荐到局属高中任教,其余人员均推荐到空编中心学校中小学校任教。
    联系电话:0561—6082716
    濉溪县人民政府网: www.sxx.gov.cn
    本公告由濉溪县人事局、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濉溪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