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感动濉溪”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 源:县文明委
发布时间:2008-7-2
濉文委[2008]10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宣传百姓中的先进典型,展示我县广大干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所体现的时代精神,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县开展“感动濉溪”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濉溪县做出卓越成绩和感人事迹的本地人(群体)和外地人(群体)、在外地做出卓越成绩和感人事迹的濉溪人(群体),均可参评“感动濉溪”十佳人物。事迹在近年来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推荐标准
    本次活动以“濉溪因你而感动”为主题,评选的人物以普通群众为主,力求具有时代性、典型性和广泛性,把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感人事迹、生活在群众之中的感动人物评选出来。被推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于推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突出贡献;
    2、个人的经历或行为,能代表社会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对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和创建工作有一定促进作用和影响力;
    3、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对所在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和影响力;
    4、在抗灾抢险、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大影响;
    5、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在尊老爱幼、夫妻恩爱、邻里和睦等方面事迹突出,细节感人,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社会新风尚;
    6、长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等活动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三、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基层各行各业广泛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候选人,同时填报推荐表和报送事迹材料。
    2、社会推荐。凡掌握具备条件人选线索的各类社会组织及知情人均可直接向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同时报送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
    3、个人自荐。凡认为具备条件人选的个人均可直接向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自荐,并报送个人基本情况、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
    四、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2008年7月1日—9月30日)
    组织推荐:乡镇由各宣传部具体负责推荐上报本辖区内人选;县直各单位、各系统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内的推荐上报工作。社会推荐:由各类社会组织及举荐人直接向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推荐。
   2、考察阶段(2008年10月1日—10月15日)
   县评选委员会首先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考察筛选,确定二十名为“感动濉溪”十佳人物入选名单,并将候选人事迹在新闻媒体公示,广大群众可通过公开投票等方式参与评选活动。
    3、评奖阶段(2008年10月15日—10月31日)
    评选委员会结合考察及投票结果,综合评定十名“感动濉溪”年度十佳人物,县委、县政府将适时召开颁奖晚会予以表彰奖励。其他十名入选人物县文明委将授予“濉溪文明市民”称号。
    五、评选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濉溪县“感动濉溪”十佳人物评选委员会,主任:戴敏,副主任:高修涛、李相军、王波、朱建军、朱秀芳、赵岩,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韩建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春华、丁锋两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评选活动是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展示我县人民群众良好精神风貌的有效载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真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评选活动人人明白、家喻户晓,新闻部门要重点围绕评选活动,重点刊播被推荐人先进事迹,通过活动综述、侧记、评论等方式,提高评选的透明度,为推动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命名表彰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典型人物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从更深层面认识和理解感动人物的精神内涵,激发广大干群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实事求是,认真推荐。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好中择优、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把我县真正感动濉溪的典型人物推荐上来,使评选活动成为提高全县干群素质、激发干事创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濉溪县文明委办公室(市容局)
    邮    编:235100
    联系电话(传真):6075973
    电子信箱:SXWM6070567@163.com
    附件: “感动濉溪”十佳人物推荐表.doc
 
                                       濉溪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