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为脑瘫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自愿申报,濉溪县残联会同康复、消防、住建、应急、卫健等领域专家组评估审核验收,符合申报条件,拟认定安徽省濉溪县医院为脑瘫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该机构(濉溪县医院康复医疗科)于2015年8月成立,位于濉溪县濉溪镇濉河路114号(县医院门诊大楼18、19层),用房面积3730平方米,康复设施设备齐全、 技术力量雄厚、交通便利。法人代表:杨发武,组织机构代码:12340621485539046J。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14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残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 电话:0561—6888525
地 址:濉溪县濉溪镇淮海南路(县实小东门北100米)
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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