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
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收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不得采取考试、考核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作为招生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