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育
【直属学校一览表及介绍】
1.濉溪中学概况
校长 邵家军 联系电话:6084551
简 介
安徽省濉溪中学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示范高中,一校两部,分别坐落于县城濉河之滨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风景秀丽,环境幽雅。学校占地420亩(东校区110亩,西校区310亩),可容纳教学班百余个、学生及教职员工万余人。
学校依城傍水,亦幽亦雅,生态、人文、地理环境得天独厚,系“安徽省示范高中”“安徽省绿色学校”,安徽省第四、五、六届“文明单位”,中国基础教育“网络实验学校”,拥有浓厚的文化氛围。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先进,拥有现代气派的教学楼、条件一流的公寓楼、宽大整洁的餐饮中心、装备优良的实验室、宽敞明亮的电教室、内藏丰富的图书馆及气势恢弘的塑胶操场。系“安徽省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先进学校”、“安徽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安徽省传统体育项目先进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德高尚,素质全面,富有创新精神。一批教师为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和参加过各类研修班及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骨干教师。办学理念与时俱进,秉承“开放、民主、求实、创新”的办学思想,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会做人、会求知、会生活、会健体、会审美、会创造、有特长),成就贫困群体,为高校培养输送大批优秀学子。
学校管理规范精细,构建党政为主轴,班主任为主体,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化教育管理网络和“以人为根本,以爱为前提,以德为核心,以导为手段”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对学生实行面对面的文化、行为和心理辅导,形成了“民主合作,奋进创新”的校风,“平等宽容,和谐互动”的教风,“善思好问 ,愉悦体验”的学风,教学质量名列全市前茅,在省内外享有盛誉。高考升学率、名牌大学达线率稳居淮北地区前两名,高考本科达线总人数稳居淮北地区第一名。2000年至2007年高考升学人数逐年攀升,八年共为高等学校输送本科生8982人,有上百人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全国一流大学,有三人次先后夺得2000年、2001年、2005年淮北市文理科冠军。
作为淮北市的龙头学校,濉溪中学正肩负起全市百万父老的重托,沿着“人心齐、人气旺、内功强、质量高”的道路,以教育科研为重点,以德育工作为关键,以现代化教学为手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创建全省一流的示范高中。
2、濉溪县第二中学
校 长:李金红 电 话:0561-6880028
简 介
濉溪二中始创于1975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逐步发展壮大,学校现有高中65个班级,初中6个班,学生总数5268多人,在岗教职工252人。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学校遵循“对全体学生负责,对学生未来负责”的办学理念,按照“内强质量、外塑形象、争创一流”的办学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着力实施六项工程(素质教育多元化、校园建设标准化、教育装备现代化、内部管理科学化、师资建设精良化、教改科研成果化),始终坚持“五个不动摇”(坚持教学改革不动摇、坚持学法指导不动摇、坚持优化教师队伍不动摇、坚持规范学生行为习惯不动摇、坚持强化安全工作不动摇),为把学校办成“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符合省示范高中标准的学校而扎实工作,负重拼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省“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现代技术装备一类达标学校”,连年被评为市县教育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标兵、普法先进单位,教育质量也逐年上新台阶。教师队伍观念新、业务精、能力强,师德高尚,涌现出一批在省、市、县有一定知名度的教育、教学骨干,其中有省级骨干教师4人,市、县级教坛新星、优质课教师25人;在2004年全县优质课比赛中,我校中青年教师获得了13门学科中的9个第一,2005年市教坛新星评比中全县高中4位教师获奖,我校三位参赛教师均榜上有名。近几年的高考成绩与全省同类学校相比,一直遥遥领先,本科达线已连续三年突破千人大关,今年高达1308人,应届本科增加数年年居全市之最;2004年、2005年全县高考“文科状元”均出自我校;2007年我校刘杰同学以620分、全省第19名的好成绩获得淮北市“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这些成绩的获得,赢得了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学生家长的高度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濉溪二中是一所新兴的学校,既无名校效应,又无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挤压中去拼搏,在拼搏中求发展。今天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在是来之不易。二中的今天,既是二中人自我加压、负重拼搏的结果,也渗透着各级领导的深切关怀。我们二中的领导和教职工决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濉溪二中办成名副其实的市示范高中,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迈进省示范高中行列。
3.孙疃中学
校 长:汪金民 电 话:0561-7041021
简 介
濉溪县孙疃中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浍河南岸,距离淮北市区50公里。
孙疃中学目前有64个教学班,其中高中59个班,初中5个班,在校学生5000多人,教职工218人,其中高级教师35人,一级教师46人,二级教师43人,自聘教师68人。建校55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的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办学宗旨,形成了“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为效益”的办学指导思想。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很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在皖北大地享有崇高的声誉,为国家培养了数万名各类建设人才,2000年8月,孙疃中学通过市级示范性高中的验收,成为当时皖北地区唯一的一所被命名为“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农村中学。近几年来,孙中高考本科达线人数逐年攀升,尤其是2007年,本科达线人数多达1138人,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嘉奖。更值得一提的是,孙中高考连年出市县状元,有的居安徽省二、三名。
近十年来,先后被评为淮北市“花园式学校”、淮北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安徽省“电化教学设备一类达标学校”、安徽省“电化教育先进集体”、淮北市“文明单位标兵”、安徽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集体”、淮北市“先进集体”、淮北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优秀市级示范高中”等称号。
现在,在以汪金民校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孙疃中学正以昂扬的步伐、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4.临涣中学
校 长:陈朝阳 电 话:0561-7071015
简 介
濉溪县临涣中学创建于1949年,是淮北地区一所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农村中学。她1960年光荣出席了全国文教系统群英会,1978年被确定为淮北市重点高中,2001年被认定为淮北市示范高中,现在正积极创建省级示范高中。
她坐落在竹林七贤之首稽康故里、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所在地—临涣镇,交通极为便利。学校占地150亩,建筑面积56200平方米;现有61个教学班,在校师生5000人。学校教学基础设施齐全,现代化教学设备完备。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30名,高级教师36名,具有研究生学力教师9名。学校布局合理,校园环境优雅宜人,校风纯正、文化气息浓厚,被誉为“农村中的城市、城市中的花园”。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开通“学生专车”,实行大幅度的学杂费减免,教职工爱心助学,温暖了每个学生的心;实施“养成教育”“信心教育”工程,既注重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又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学校坚持科学规范管理,依法从严治校,全体师生员工在陈朝阳校长的带领下,本着“规范、深化、发展”的方针,行改革这步,开创新之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深化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选新课程改革,成才与成人并重,换来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高考本科升学率逐年攀升,成为农村高中的一枝奇葩。近几年,学校先后获得淮北市先进集体、市办学水平优秀学校、市依法治校先进集体、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等称号,2007年被授予“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临涣中学已经成为江淮大地农村中学中的一颗璀璨的明星。
5.濉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校长:秦雪峰 电话:13909611006
简 介
濉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濉溪高级职业中学。1999年创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位于濉溪县南环城路中段,毗邻景色秀美的乾隆湖旅游风景区。是濉溪县唯一一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多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花园式学校。办学十几年来,我校向全国各地输送了大批社会急需的各类实用型人才。
学校校内布局合理,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占地面积80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拥有办公楼一座,教学楼三座,实训楼一座。学生公寓二幢和高大宽敞的集餐饮、开会、文艺演出于一体的多功能礼堂一座。学校拥有标准篮球场4个,排球场2个,300米环形标准田径运动场一个,及各类单、双杠、室内室外乒乓球台等供学生课外活动和锻炼身体使用。
学校实验实训基础设施齐全,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动手能力,学校建成了实训楼一座,建学生实训实习的计算机房3个,缝纫实训室2个,语音室、财会模拟实训室、通用电工电子实训室、家用电器实训室、多功能电教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各一个及藏书10万册的图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等。
为适应市场需求,学校灵活多样地开设专业,长短结合,开设了电工电子技术、机电、服装制作与设计、计算机、英语、信息技术、艺体、化工等十余个专业,向社会输送了大批实用型人才。同时学校坚持长短办学结合与社会联合办学的形式,开设短训班20多期,培养了一批餐饮服务、焊工、机械维修、工艺装潢、农艺、市场营销等大批学员。我校先后与化工公司、县武装部、县体育局、安徽省淮北战旗篮球俱乐部联合办学,开办了化工专业、国防教育专业、体育专业及篮球专业,有针对性的培养了大批社会急需人才。
为适应社会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求,学校注重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投入大量的专业和实习教师,增开实训课;同时我校设置了就业安置办公室,多次派人到全国各地考察论证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联合培训与定向就业网络,制定学生就业无忧工程:供需见面,现场招聘,跟踪服务,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就业安置无后顾之忧。目前与我校有联系的用人单位有:浦东新区、松江出口加工区、青浦开发区、广州诚达集团、苏州工业园、苏州新区、昆山开发区、吴江开发区、深圳富士康集团、海尔工业园等外商投资热点地区,我校毕业的很多学生已在这方面开创了一片新天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濉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坚持优化教师队伍,通过实行严格的考核,聘任制度,调动教师自学进修的自觉性;通过评比表彰,保护教师进修的积极性;通过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加快教师队伍的现代化建设。鼓励学历进修,专业理论进修和实验技术、实习技能水平进修,鼓励中青年教师在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业余学习和进修。学校通过多项措施培养并拥有了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过硬、治学严谨、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
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了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学校坚持每天有一名领导进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四签制,认真检查学校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学校制定了相关政策和制度,使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化、特色化、精品化,以骨干专业建设为契机,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转变,将职业教育向深度和高度拓展。同时学校还在努力探究职业教育教学新模式,进行以实用技能为主的教学研究和实践。学校坚持德育教育为主,强化师德建设,大力弘扬师表模范作用,认真抓学生理想、信念、纪律教育,以文明班级创建为核心,狠抓学生的文明个人、文明宿舍的争创,把对学生的创新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与教学相结合。
在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思想方面,学校制定一系列政策,规范课外活动,成立课文兴趣活动小组,搞一些小科技发明,引导学生形成踏实、认真的作风。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讲座、竞赛、文体活动,在多次比赛中获得大奖。
濉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全国职教精神的指引下,外塑形象、内塑质量,不断拓展办学规模,加强实训实习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办学特色越来越突出,办学效益不断提升。学校将一如既往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不断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为本县及外地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有特色,实用性强,质量高的职业学校。
【高中学籍管理】
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为严格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中)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 学
第一条 按照省有关高中招生规定,凡符合录取条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凭通知书报到入学。
报考高中,须按学生志愿和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任何高中一律不准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新生,不准接收已被其他中学(含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已录取的新生。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时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在二周以内),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高中新生,各中学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除名。
第二条 各中学须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新生注册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发给学籍卡和统一编列学号,方为取得正式学籍。学生休学、复学、留级后学籍和学号保持不变,直至毕业。各中学根据学籍和统编学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核,发现德、智、体几方面不符合条件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未报到入学的新生,因病确须休学治疗者,按休学规定办理。高中新生因病休学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或因居住迁移,经学生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家长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可由转出地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该生录取通知和有关材料,发往转入地的市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由转入地安排入学。
第五条 初中毕业生一般不得免试直接升入高中。但省级表彰的初中优秀学生,可免试升入省、市示范高中。
第六条 普通高中班级学额应不超过56人(包括留级、转学和复学生)
二、考 试
第七条 学校要按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要求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
第八条 考核以平时为主。德育考查主要看学生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行为,要严肃认真地对学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以及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考试要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同时重视对学生相关学科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体育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技术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第九条 改进考试方法,减少考试次数。每学期只举行期末考试。高中毕业会考,由省统一组织进行。符合条件的学校经省教育厅审批其学生的毕业会考可由学校自行组织。
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格检查。
第十条 文化课考试成绩一般实行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每学期的各科成绩按平时考查和期末考试平均计算。学期成绩不及格的,于下学期开学前进行补考。学年成绩,会考学科以会考成绩为准,非会考学科按上、下两学期成绩平均计算。实施新课程改革后,考试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每学期都应写学生操行评语,评语应由班主任负责,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视学生一学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以激励为主,实事求是地肯定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同时指导出努力方向。班主任所写的评语要征求任课教师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可以对学生操行评定等级。操行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操行评为优秀、不合格者需经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审定。
操行评定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记入学籍档案。
三、升级、留级、毕业、结业
第十二条 学生凡学年成绩不及格的学科均应补考。学生补考后,考试有两科不及格,或考查有三科不及格,或考试有一科不及格、考查有两科不及格,应予留级。
高中阶段留级不得超过两次,毕业年级学生不得留级。
第十三条 学生修业期满,德、智、体考核合格,应准予按时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省统一管理;毕业证书均须盖校长签字章,骑缝加盖学校公章;毕业证书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专用章);毕业证书存根加盖校长签字章,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要从严掌握。高中毕业班学生须是毕业会考考试及考查(含补考)各科成绩均合格,思想品德考查合格,体育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方可毕业。
对修业期满不予毕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明书,不得留级重读。
第十五条 学生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经考试确能达到高一年级水平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准予跳级,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提前报考高一级学校并被录取的学生,或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而被高一级学校录取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由学校提出报告,可以在校最后学年成绩发给毕业证书。
四、奖励、处分
第十七条 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发给奖状、以资鼓励。对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进步很大的学生,也应予以表扬。
第十八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学生守则,甚至扰乱社会治安的学生须视情节轻重和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以一年为限),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对违法犯罪的学生,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提出,经教导处或政教处审查属实后,报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属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校长批准公布;属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公布。
受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改正了错误或有显著进步者,应由班主任提出,经班级评议、学校批准,及时或提前撤销处分。对受处分学生的改过表现,应予鼓励。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一般不予撤销。
第十九条 学生受到奖励、处分和撤销处分,都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借读
第二十条 学生因病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休学的,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由班主任核实后提出意见,经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发给休学证书,并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因病尚未痊愈,可继续休学一学年。在同一学段,申请休学不得超过两次。毕业班学生休学的审批要从严掌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或转入他校。
第二十一条 休学期满后,须及时申请复学。因病休学期满复学,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复学后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连续超过两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学生意愿给予休学、留级或退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须退学的应由学生本人持有关证明提出申请,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月以上者可视为自动退学。
第二十四条 转学须在新学期开学前进行,学期中一般不予办理。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经转学学校同意后,在省辖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转学的,须经转出、转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市或省转学的,须报市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和学校接收可能,将学生安排到相应学校,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转入省和市示范高中的要严格控制。按同级示范学校方可互转的原则,如转出的学校是省或市示范高中,转入地的同级示范高中班级有空额方可接收。如要求转入的示范高中班级学额已满,应转到一般中学。
第二十五条 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包括转出和转入)学生,学校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总上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转学与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因家庭居住等原因,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借读,借读需由学籍所在学校和接收学校同意。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校管理。
六、健全学籍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中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学籍卡片、体质测试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登记卡、毕业生登记表等,作为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建立高中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学校。
第三十条 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毕业(结业)证书,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 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定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七、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省教育厅。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1995年2月颁发的《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