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濉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8-04 11:1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加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整合、共享、应用, 2022年8月3日,濉溪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副县长鲍锐,县政府办党组成员、综合室主任盛红雷,县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溪,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军,县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秀梅及县直相关单位,各镇、园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盛红雷宣读了《关于成立濉溪县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吴建军宣读了《濉溪县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指导意见》、《濉溪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罗秀梅宣读了《关于填报濉溪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清单的通知》、《濉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鲍锐强调,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和加强数字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是推动“数字濉溪”建设的重要一步,并对此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是一体化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重要依托、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有利于避免重复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共享公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合共享视频监控资源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注重统筹安排、加强协调配合,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明确重点,靶向发力,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开始,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面实行“五个统一”,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规范建设、资源充分共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明确任务重点,抓紧安排部署,在时间点前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清单,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公安局和数据局要牵头统筹制定我县整合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监控点位整合、接入、迁移、共享工作。三是部门协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专人做好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有效提升视频监控资源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的支撑能力。数据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及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各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各单位的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承担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进度安排,形成统筹协调、各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四是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主动有为狠抓贯彻落实。县数据局和县公安局要加强工作期间的督导调度,形成工作推进良性机制,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协作、密切配合,打造全县统一的视频监控资源“数字底座”,确保完成公共场所视频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同时,按照《濉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助力濉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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