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濉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2/07/26 16:42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2022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22年度濉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022年度濉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7月31日小学学段入围人员资格复审,8月1日高中和初中学段入围人员资格复审。

2、地点:濉溪县实验小学南教学楼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hbpta.pzhl.net/index.php)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和能够在2022年7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

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考生,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且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四、现场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说明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所有证件、材料上交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随即退回。同时提供3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照片反面注明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凡出现下列之一情况者,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一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二是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三是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递补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及时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全程遵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按规定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康码、行程码核查及体温检测等工作。资格复审前7天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或两码异常)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其他人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及防控要求,请以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最新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0561-6079886、6079880(濉溪县考试管理中心),0561-6076703(濉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9171(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2年度濉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doc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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