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电商主体培育政策资金的公示
按照《濉溪县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濉政办〔2020〕7号)规定,经统计部门认定,淮北裔宁商贸有限公司、淮北锦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沃荣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申报为濉溪县限额以上企业。现将拟拨付每家企业2万元政策支持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县商务局电商办反映。
联系方式:0561-6071529
电子邮箱:sxswj6071529@163.com
濉溪县商务局
2022年7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