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电商主体培育政策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2/07/26 10:47 来源:濉溪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按照《濉溪县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濉政办〔2020〕7号)规定,经统计部门认定,淮北裔宁商贸有限公司、淮北锦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沃荣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申报为濉溪县限额以上企业。现将拟拨付每家企业2万元政策支持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县商务局电商办反映。

联系方式:0561-6071529

电子邮箱:sxswj6071529@163.com

 

濉溪县商务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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