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就业创业证》申领

2025-03-12 10:41作者:sxz001来源:濉溪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1、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具体包括:

(1)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1)本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

让、涂改、伪造。

(2)本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 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3、申领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理。

4、申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 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5)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5、申请流程

(1)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上传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线填写《登记证》申领审批表,通过“网办系统”提交至户籍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

(2)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登录“系统”查看申

请人信息,结合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来现场进行审核,并报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社区(村)工作站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提交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事务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返回社区发放给个人。

6、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即办)

7、办理地点(方式)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

8、证件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

9、咨询电话

0561-608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