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考核办法

2023-10-08 09:28作者:sxz001来源:濉溪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规范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日常管理,提高专管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濉政办秘〔2018〕131号)以及濉溪县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考核制度。

第二条 乡村道路专管员是指为推行路长制,县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参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人员。为全面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原则上每乡镇配备不少于2名专管员。

第三条 乡村道路专管员在镇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围绕“四好农村路”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分配路段路况巡查,包括养护、路政和隐患排查。

(二)负责道路病害、隐患和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三)负责监督日常养护实施情况,协助各级路长对日常养护管理的考核工作,协助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各项制度。

(四)及时制止并报告各种涉路违法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调处纠纷。

(五)完成镇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乡村道路专管员巡查要求。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对分配道路进行巡查,每月按乡镇路长办安排巡查不少于15个天,每周对所负责的路段巡查覆盖率不少于30%,每周上报的问题不少于2个,每月对所负责的路段巡查全覆盖不少于1次,恶劣天气时应加大巡查频率。 

第五条 乡村道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镇路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乡镇路长办对专管员日常巡查道路轨迹进行比对,对上报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对专管员巡查日志及问题记录进行分路归档;      

(二)乡镇路长办每月对专管员出勤、巡查、上报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三)乡镇路长办依据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导出的数据,对出勤天数、每周覆盖率、每月覆盖率、上报问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乡村道专管员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乡村道路专管员的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月1800标准补助。依考核结果发放,月考核优秀、合格的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发放70%,连续2个月不合格或全年3个月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第七条 督查考评。考核以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实施情况和上级公路办公室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专管员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濉溪乡村道路专管员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

监管责任区

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标准

 

考核

评分

扣分说明

出勤

情况

40

1

每月巡查不少于15,每周对所负责的路段巡 查覆盖率不少于30%,每月对所负责的路段巡查全覆盖不少于1次。路长办通过综合管理平台随机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每月巡查天数累计少于15天的每少1 天扣5分,毎周对所负责的路段巡查覆盖率少于30%的, 每发现1次扣5分。

30

 

 

2

毎次巡查须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按照要求记录完整、清楚,内容真实,记录不完整、内容不实的,每次扣2分;巡查记录于每月底交乡(镇)路长办存档、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每少提交巡查记录一次,扣2分。不提交记录不得分。

5

 

 

3

积极参加镇和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会议等活动,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2分, 不参加会议的扣1分。

5

 

 

路面、

桥涵

安防

25

4

及时对道路路面病害情况及位置、道路通行状况进行上报,道路有病害未上报的,一处扣2分;道路不畅通或其它原因造成交通中断未上报和说明原因的,次扣3分。

10

 

 

5

及时对道路桥梁状况、涵管疏通情况进行上报,桥梁 有病害未发现或未上报的,一次扣2分;涵管淤塞未发现或未上报的,一次扣1分。

5

 

 

6

不定期对道路标志标牌、波型护栏、道口桩、警示桩完好情况进行巡查,对缺失或损坏的要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一处或一次扣2分。

5

 

 

7

每月上报问题数量不少于8个,毎少1个扣2分。

5

 

 

路产路

权保护

30

8

对发现随意占用、损坏路面以及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 一次扣5分。

10

 

 

 

9

 

 

 

 

 

 

 

 

对擅自在公路路肩上埋设杆线、管道、电缆设施的要及时制止和上报,未发现或未上报的,一次扣10分。

20

 

 

道路档

案和其 它工作

5

10

协助乡镇路长办完善道路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或乡镇路长办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护路爱路等知识宣传活动。不协助、不配合的,一次扣3分。

5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