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一、项目名称:就业登记
二、事项类别:登记类
三、受理机构: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
五、办理条件: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
六、申请材料:
(一)有就业创业证号。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起来就业证书)。
七、办理流程:
1、劳动者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入就业登记页面,上传就业登记时间、方式、就业单位等信息,通过“系统”提交至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2、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到濉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登记窗口办理就业登记。
八、审批时限:法定1个工作日,承诺1个工作日。
九、办理时间: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时间9:00-17:0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方式: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和濉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中心4号窗口受理
十一、证件名称:就业登记
十二、结果送达:网上审批;
十三、联系电话:0561-7505617
十四、监督电话:0561-75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