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创业补贴申领及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1、文件依据:皖财金2020{506}号文件。
2.政策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濉溪县境内创业并经濉溪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群体。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当前个人承担利率为2.2%,财政贴息3.0%。
4、申请条件: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到社保所申请拿贷款表填写。
5、申请材料:营业执照。
6、办理流程:到社保所拿表填写,填写完成以后到村申请盖章,盖好章以后到镇社保所申请盖章,盖好章以后到县就业局服务大厅盖章。
7、办理时限:申请填表后,申请表三个月之内有效。
8、办理地点(方式):濉溪镇社保所。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由县告知。
10.咨询电话:0561-608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