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一、项目名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二、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三、受理机构: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
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五、办理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政策条件:经营主体需与脱贫人口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
政策享受对象为: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六:申请材料: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补贴和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与脱贫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花名册
4、脱贫人口工资卡银行流水原件及复印件
七、补贴标准:
对与脱贫人口签订 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的就业帮扶车间等经营主体,给予经营主体就业奖励、脱贫人口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按为脱贫人口实发工资的 50%最高不超过500 元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奖励: 脱贫人口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元
八、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南路272号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工作;
2.办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办事申请进行受理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办事申请退回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审批时限:法定1个工作日,承诺 1个工作日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办理方式:潍溪县岱河路西侧南段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十一、证件名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