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拟增设2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管理,有效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防止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回收者手中,同时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污染环境,根据《关于调整淮北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徽省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合理布局、便民服务”的原则,经综合评定,拟增设以下2家药店为我县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股提出。
联系电话:0561-6086711
附件:拟增设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名单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拟增设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1 |
重药控股淮北有限公司和平药房濉溪店 |
皖DB561000899 |
李雪梅 |
杨蒙蒙 |
濉溪县濉溪镇溪河路70院2号 |
2 |
安徽省淮北市新阳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御溪国际店 |
皖CB561000751 |
徐薇丽 |
钱宇婷 |
濉溪县沱河东路南,御溪国际二期4幢X单元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