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安排分配标准

2024-03-05 08:45作者:lqz001来源:刘桥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过渡性生活救助项目:按照受灾地区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数和生活救助标准。其中:省启动Ⅳ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救助,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其中:省启动Ⅱ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