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2.办理条件: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3.办理材料:该事项无需提供材料
4.办理流程:
5.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方式):刘桥镇为民服务大厅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8.咨询电话:0561-70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