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2020年转发濉溪县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

2020-09-24 08:37来源:刘桥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1.技能脱贫培训

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技能脱贫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人员填写《技能脱贫培训伙食、交通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培训机构填写《技能脱贫培训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供技能脱贫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由培训机构负责统一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规定申领补贴。经审核、审批后,给予培训机构和参训学员补贴,其中参加在校培训的,培训补助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伙食、住宿补助按每人每天80元统一拨付到培训机构账户,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天20元拨付到学员个人账户;参加乡镇内培训的,培训补助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账户,伙食、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拨付到学员个人账户。

贫困人员在技能脱贫培训后,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产生的鉴定费用,由鉴定机构在鉴定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申请鉴定费。

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企业自主开展和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均以企业主体进行申请,在培训结束后,提供参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结业考核证明等凭证材料并填写《淮北市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申请培训补助,经审核、审批后,疫情期间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将补贴直接拨付到企业对公账户,疫情之后按每人800元的标准将补贴直接拨付到企业对公账户。

3.就业技能培训

“五类人员”经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3个月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填写《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经办窗口申领培训、鉴定补贴。经培训、考核,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在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鉴定补贴。鉴定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200元。

技能脱贫培训、企业岗前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申请的补贴,采取打卡形式发放的,应在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企业及学员的银行账户内。就业技能培训采取打卡形式发放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鉴定补贴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