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未成年人保护站
职能: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实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迫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负责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人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等。
负责人:卢清华(站长)
办公电话:0561-708679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刘桥镇社保所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