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公开指引

2024-03-05 08:32作者:lqz001来源:刘桥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事项名称及事项简述:

军人或随军家属发生退役、外地就业等法定情形的

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结果送达及收费依据及标准: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3.《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4.《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

刘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0561-7081117

监督投诉渠道:

0561-607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