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机构:食安办
职责: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出本区域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规章制度。
2、依据接受委托的权限,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
3、负责区域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
4、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并不断更新、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
5、组织、协调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重要活动、节假日联合执法活动,并建立巡查、督查日志。
6、承办办事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组织办事处食品安全各类会议。
7、组织参加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负责对辖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
8、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9、承办办事处、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