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2022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濉市监刘罚〔2022〕688号
濉溪县刘桥镇尚席饭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621MA2N689W5H
经营者:张雪
主要事件: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作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2022年8月30日日起责令当事人十五日内办理健康证明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