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2024-03-05 08:28作者:lqz001来源:刘桥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项目名称: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

二、项目类别:公共服务

三、受理机构: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金[2017]224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财金[2018]449号);

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皖财金[2020]506号)

五、申请条件: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濉溪县境内创业并经濉溪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

贷款金额: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

其他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六、贴息类型:差额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当前个人承担利率为2.15%,财政贴息3.0%。

七、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1份) ;

(二)、夫妻双方征信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

(四)、其他证件(大学毕业证原件、退伍证原件等)(原件、复印件1份)。

八、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社保所领取《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推荐书》填写完整(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复印),由经营所在地村(社区)级、镇级相关部门核实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夫妻双方到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综合窗口,由濉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推荐签署意见。

3、申请人带濉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的推荐表及相关证件到银行自行办理 (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客户经理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担保人担保——放款)

九、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时间:9:00-17:00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方式: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南路272号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十二、证件名称: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十四、联系电话:0561-7501135

十五、监督电话:0561-688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