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2024年度计划完成进展
一、2024年1-5月份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刘桥镇现有建档立卡脱贫户947户2200人,监测对象109户274人,其中已消除风险70户186人,今年新识别监测户13户25人。脱贫户与监测户的收入呈持续增长状态,2023年人均纯收入17469元,收入增幅达到16.27%,实现了稳定脱贫。
(一)聚焦责任落实,夯实成果巩固。一是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镇村书记坚决扛起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至少一次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推动落实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帮扶责任。镇村帮扶人每季度对脱贫人口至少走访一次,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月开展走访或联系1次,全面掌握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变化,协助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双向熟知。
(二)守牢底线任务,防止返贫致贫。一是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为重点,要求网格员定期走访与平时跟踪随访相结合,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全面走访排查,通过走访核查、推广宣传自主申报“小程序”、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持续关注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状况,及时掌握户内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救助帮扶,真正做到动态清零,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帮扶,确保不出现返贫致贫现象,坚决守护好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根据市衔接并轨办部署要求,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组织348人对全镇17个村所有农户全覆盖集中排查,共摸排17751户54117人,核查出疑似低收入人口50户101人,经入户核实、经济核查、联审联批后,将符合条件的37户78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另有符合监测对象条件13户25人,已全部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始帮扶。三是做好监测人口风险消除工作。通过帮扶,截止今年5月份,共有32户88人监测对象实现风险点稳定消除,生活明显好转,符合消除风险条件,及时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并在系统标注风险消除。
(三)紧盯政策落实,促进稳定增收。2024年上半年,落实到户产业奖补141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发放奖补资金41.17万元;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8户190万元;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就业。目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已就业人数达1295人,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524人,实现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全部稳定就业。雨露计划2024年春季共资助41人次,发放资助金6.15万元。为防止脱贫户因医疗支出负担加重,导致返贫,我镇引导脱贫户积极参加“防贫保”保险,并申请捐赠资金帮助支付一定比例的参保费用,2024年防贫保参保率达到100%,有效减轻医疗支出负担。
(四)加强项目建设,推进村级发展。2024年,我镇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到村项目共36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0个。截止目前,获得批复到到镇到村项目4个、共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1.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2个资金1000万元,基础设施类(道路)项目1个资金91.8万元,和美乡村项目1个249.8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4个,正在建设2个,已完成2个,预计10月初全部完工。资金支出508.21万元,资金支出率37.88%。
(五)强化资产管护,精准发挥效益。今年3月以来,组织各村对2021年以来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实施的项目及形成的资产、脱贫攻坚期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所有资产正常发挥效益。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共发现资产管护问题3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产台账登记信息全面、准确,持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