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最新
一、项目名称: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受理机构: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五、办理条件: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贫困手册复印件一份。
5、低保本复印件一份。
6、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2.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建档立卡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无法提供证照的确实很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上传有审核结果的“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
3.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经省厅领导同意,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八、审批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十、办理方式: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和濉溪县岱河路西侧南段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十一、证件名称: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十二、结果送达:网上审批。
十三、联系电话:0561-7501138。
十四、监督电话:0561-608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