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及重新分配的批复的公告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及重新分配项目,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文件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件。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百善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2145,
邮箱:sxxfpb@126.com,
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百善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1-7021006,
邮箱:baishan7021006@163.com,
通讯地址:濉溪县百善镇泗永路88号;
咨询电话:12317
附件: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及重新分配的批复
百善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