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18 14:52作者:bsz001来源:百善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第一部分 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2023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由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小学、5所幼儿园组成,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2022年度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变化

三、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169.5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169.5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4.02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一是校舍维修项目减少,二是事业收入减少,三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及退休去世人员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6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1.15万元,占98.08%;事业收入118.41万元,占1.92%;无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6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8.54万元,占99.34%;项目支出41.02万元,占0.66%;无经营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51.1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051.1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0.17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一是校舍维修项目减少,二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及退休去世人员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1.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08%。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60.17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一是校舍维修项目减少,二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及退休去世人员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1.15万元,全部用于教育(类)支出,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605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调整增资,规范津补贴调整为每月发放。其中:基本支出6,010.14万元,占99.32%;项目支出41.02万元,占0.68%。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1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605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调整增资,规范津补贴调整为每月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经常性赠与、资本性赠与、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本级和所属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单位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无国有资产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