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涣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临涣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是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村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应急救援组织
(一)应急组织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杨 晋(镇党委书记)
董 杨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马旭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 陈绪好(主持工作、派出所副所长)
杨 超(镇党委委员、镇组织委员)
王 刚(镇综治维稳信访办专职副主任)
陈旭曦(镇安监办主任)
马永学(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任 永(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锰(镇财政所所长)
季义增(镇文体广站站长)
陈 华(临涣卫生院院长)
杨奎武(海孜卫生院院长)
孙学刚(临涣中心校校长)
陈若飞(海孜中心校校长)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4、向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三)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汇总事故情况。
5、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村食品安全应急组织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各村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五)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各自职责为:
1、警戒保卫组:由群众工作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群众工作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卫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党政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负责,事故所在村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其它各办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一)通讯联络
1、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镇政府)值班电话:7071004
2、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镇安监办)7517033
3、派出所值班电话:7072110
4、镇医院电话:临涣卫生院:7072006
海孜卫生院:13856138167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镇政府,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镇食安委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政府值班室(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镇政府值班室(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立即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的要求。
(三)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镇派出所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拍照、录象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在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的村,要按照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各村必须从全镇出发,服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办参与对村的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村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七、附则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