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镇关于低保办理的流程

2022-06-08 16:29来源:南坪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1、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低保办理:

对生活困难、靠父母供养、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纳入低保范围;

对生活困难、靠配偶或子女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2、大病户:

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导致自付住院医药费用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当地低保标准的因病致贫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纳入低保范围。

(一)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的自付住院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收入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其法定赡养人家庭拥有2辆及以上汽车或拥有价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汽车,原则上不应办理低保。子女多而又提供不出住院开支和二级以上残疾证的不应办理低保。

4、享受遗属补助金不作为低保“一票否决”。

办理低保的流程及所需材料:1 、申请书;2.授权书 ;3、核对报告;4、入户调查表;5、民主评议会议记录;6、公示;7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8、村出困难证明;9、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残疾证(有残疾人)、出院小结及农合结算单(大病户)、学生在校证明(有学生户)、扶贫手册复印件(扶贫户)、粮补卡和子女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