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南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
1.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如需群众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做到一次性告知明白、清楚。
2.群众向工作站寻求法律服务时,应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登记记录,对法律咨询的内容应在登记本或电脑平台中记录。
3.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群众的法律需求应认真听取。
服务承诺制度
1.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应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
2.来电必接、来访必答、来函必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服务群众必须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5.法律服务专线接听、解答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