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部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2年部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部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结果公告如下:
一、调整结果
双堆集镇高家村产业发展厂房建设项目在原有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结余资金入股到经营主体,增加村集体收入;临涣镇四里村粮食深加工建设项目在原有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资金入股分红;濉溪县自种自养项目结余资金调整用于入股濉溪县肉牛养殖项目;“防贫保”综合保险项目结余资金调整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