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村镇转发关于2021年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批复的公告

2021-07-16 10:16作者:韩村镇来源:韩村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2021年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1年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3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资金1183万元,其中分配县农业农村局655万元,用于牵头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分配县交通局528万元,用于牵头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扶贫开发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扶贫开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濉溪县2021年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濉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