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0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0-07-04 10:12来源:韩村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2070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濉溪县2020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濉溪县2020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濉溪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濉征告知〔2020〕第32),为开展韩村镇大殷村扶贫等项目建设,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濉溪县2020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1)土地征收范围

濉溪县2020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位于刘桥镇王堰村,韩村镇小湖村,孙疃镇燕头村,百善镇青卫村、叶刘湖村境内,共七个地块,总面积6.11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5.9571公顷)。其中地块一位于刘桥镇王堰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100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1005公顷);地块二位于韩村镇小湖村,拟征收集体土地2.174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2.1734公顷);地块三位于孙疃镇燕头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865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8229公顷);地块四位于百善镇青卫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545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5198公顷);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位于百善镇叶刘湖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424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3405公顷)(详见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2)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185号)文件执行;如征地时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将按照新的补偿标准补齐差价,以政府批准的最终批准的征地标准为准。此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按照《濉溪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濉政办〔201516号)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韩村镇小湖村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305610768(高所长)


2.评估单位:安徽井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005510990(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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