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认定(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2022-01-07 15:59作者:韩村镇来源:韩村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镇(园区)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低保,应当由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镇(镇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镇(园区)是履行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受理、审核、审批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