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鉴于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对《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并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我县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突发事件, 最大限度减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办函〔2019〕31号)、《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濉政办〔202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濉溪县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事权划分实施方案(试行)》,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应急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分别开展。
(二)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所有工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快速集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亮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王立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 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永进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周维新 一级主任科员
秦品安 一级主任科员
张 伟 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验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处置市场监管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谢静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按照职责分工,设立四个工作组
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谭 武
成 员:陈 方、胡 杰、范海涛、王 琪、李华武、周国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督查督办。由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主办,相关单位配合。
2.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周维新
成 员:倪 群、陈 方、赵 月、周国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督查督办。由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主办,相关单位配合。
3.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王立刚
成 员:徐敬东、周国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督查督办。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主办,相关单位配合。
4.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李永进
成 员:李海燕、程 磊、周国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督查督办。工业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主办,相关单位配合。
5.应急处置后勤保障组
组 长: 谭 武
成 员: 谢 静、代 颖、付 干、程 军、叶富春、孟献民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设施、设备、装备物资的配备维护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对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工作组向县政府、市局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物资经费保障
各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应及时申请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确保应急装备,包括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快检检测设备等在内的相关物资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节假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加班补助参照节假日值班值守人员补助标准执行。
(二)规范应急处置程序
各工作组应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等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和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突发事件初报、续报和终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进行调查检查。
(三)严明应急工作纪律
接报人员接到突发事件后应做好记录,详细记录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报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并及时向相应工作组组长汇报。
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