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衔接资金7000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县级衔接资金7000万元,分配2025年县级衔接资金48.5万元用于县发改委光伏电站提升运维项目;230万元用于县财政局濉溪县养殖、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项目;3114.5万元用于县农业农村局到村产业、小额信贷、自种自养等项目;2890万元用于县人社局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217万元用于县住建局污水处理站系统建设项目;5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情况见附件)。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2145,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 濉溪县2025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项目明细表.xls .xls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