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办事指南

2026-09-21 17:02作者:韩村镇来源:韩村镇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

二、政策内容

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由财政与见习单位共同承担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 

三、办理要件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就业见习考勤表、见习人员在岗照片和单位补贴发放银行凭证。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线上:见习单位使用法人用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服务平台”,在“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后提交至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线下:见习单位报送见习人员日常考勤表、在岗照片及单位发放补贴银行凭证至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中心12号窗口。

2.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人才中心予以受理,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信息系统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审核。经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讨论并作出审核决定,并同步于信息系统中完成复审。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提交到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4.公示。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站对拟发放人员信息和补贴数额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经过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和见习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综合A12窗口)。

咨询电话:0561-7505613

六、监督投诉渠道

0561-6087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