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孙疃镇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控辍保学和加强学籍管理是教育扶贫的基础性工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2017年5月9日,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控辍保学和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和在园幼儿有关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为确保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现进一步通知要求如下:
一、全面排查维护辍学学生学籍信息。省教育厅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数据,对辍学、取消学籍、其他离校及问题学籍等四类学生信息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另发)。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对各中小学校学籍系统数据中辍学、取消学籍、其他离校及问题学籍等四类学生信息进行梳理,要求各学校将每一个学生的去向核实清楚,指导学校建立问题台账,做到不漏一人。排查结果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于5月底之前,逐级上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经排查,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要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对确认辍学的或者联系不上的,由县(区)教育部门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5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学籍系统中四类学生信息排查维护工作,确保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省教育厅将对核查结果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
二、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少儿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残联联系,摸清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数量、家庭住址等信息,组织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核查工作。要将本地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数据表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认真比对。经比对确实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少儿,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和未入学原因确定教育形式,做好“一人一案”,依靠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多种形式,逐一安排适龄残疾少儿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儿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通过各种方式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6月底前,要将所有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少儿底数摸清,做好未入学原因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教育厅。
三、按时完成在园幼儿信息采集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厅5月9日会议和培训要求做好落实工作。此次在园幼儿信息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各地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3班及以上,非独立法人)、农村小学附属幼教点(2班或1班,非独立法人)、民办无证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了解工作进度,分管负责人要直接督办,责任科室负责人要直接跟踪进程,学籍管理员负责具体业务操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数据采集上传工作的指导,安排专人逐园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无证民办幼儿看护点数据采集工作,确保不少一园(包括非独立的附属园、幼教点和看护点)不漏一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5月12日前,各县(区)教育局要完成安徽省幼儿园(看护点)信息采集工作,并将采集形成的“安徽省幼儿园(看护点)信息采集表”导入系统;5月17日前,各幼儿园将采集形成的“安徽省在园幼儿学籍信息汇总表”导入系统中;5月18日前,各市、县(区)教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录入幼儿信息的审核确认上报工作。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应有之义和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内容所在,是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时代要求。全面准确掌握中小学(幼儿园)在籍学生信息,是做好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做好精准资助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会议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全省基础教育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