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沟镇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提高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严格中小学收入管理。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严格遵守国家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必须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严禁乱收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项目数额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严格中小学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办法》中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
五、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一支笔”,明确审批权限。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要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
六、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坐收坐支。
七、加强所属中小学资产管理和监督。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学校资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八、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业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职业素质。财会人员要做到熟悉教育财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要建立财会人员的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应给予表彰奖励;
九、强化中小学财务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成立结核小组,定期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中小学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等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