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沟镇2018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说明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一)地理区位
镇域位于安徽省濉溪县西南部,距县城58公里,南与蒙城县、西与涡阳县交界,北与韩村镇、东与孙疃镇接壤。地理坐标北纬33°27′59″至33°37′43″,东经116°31′04″至116°41′58″。
镇域公路有省道淮六路及县道白铁路、宿涡路、宿马路,村村通路网已建成,青芦矿区铁路穿越镇域北部。
(二)自然资源条件
镇域地处淮北平原,属淮河洪泽湖水系。土壤类型为砂礓黑土,土地适宜性强。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适宜农业生产。
镇域位于淮北煤田临涣矿区,境内煤炭资源丰富,有五沟、界沟、童亭、袁店一矿、张油坊5个煤炭矿产地,煤炭资源储量10.79亿吨。
(三)社会经济条件
五沟镇享有"资源大镇,商贸重镇,工业强镇"的美称,实施工业强镇主战略,以全民创业为基础,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
2014年末,五沟镇实现工农业生产总值18.9亿元,比2013年增长8.1%;常住总人口10592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761人,农业人口102161人,另有流动人口27106人;2014年,五沟镇实现工农业生产总值18.9亿元,比2013年增长8.1%;财政收入1.73亿元,比2013年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较2013年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亿元,较2013年增长4.25%;全镇农民纯收入9856元,较2013年增长10.1%。
(四)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五沟镇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8876.30 公顷。农用地合计15581.0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2.54 %,其中:耕地14537.7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7.02 %;园地0.8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0%;林地239.6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7%;其他农用地802.9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25%;建设用地总计3059.6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21 %;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86.6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23 %;交通运输用地205.4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0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2.0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86%;其他建设用地5.5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3 %;其他土地面积235.5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5 %。
表1五沟镇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类名称 |
面积 |
比例 |
耕地 |
14537.74 |
77.02% |
园地 |
0.81 |
0.00% |
林地 |
239.63 |
1.27% |
其他农用地 |
802.90 |
4.25%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2686.60 |
14.23% |
交通运输用地 |
205.44 |
1.09%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62.05 |
0.86% |
其他建设用地 |
5.55 |
0.03% |
其他土地 |
235.58 |
1.25% |
合计 |
18876.30 |
100.00% |
二、规划实施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根据《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指标要求,规划期间五沟镇耕地保有量为14832.53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五沟镇实现耕地保有量14537.74公顷,比规划耕地保有量少294.79公顷。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2009年五沟镇实现耕地保有量13977.80公顷,至2014年耕地保有量14537.74公顷,增加559.94公顷,年均增加111.99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规划期内,五沟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041.58公顷,依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五沟镇镇基本农田实际面积为12570.13公顷,比规划目标少471.45公顷。
2、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规划期内五沟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3041.58公顷,经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任务指标调整为12690.67公顷。按照优进劣出、提升质量、优化布局的原则,五沟镇将永久基本农田任务落实到规划分区、落实到地块图斑,特别是将优质耕地、质量等级较高的新增耕地以及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经划定后五沟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705.45公顷,比规划下达任务指标多14.77公顷,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1、建设用地总规模
《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到2020年五沟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88.32公顷以内,根据濉溪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五沟镇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059.65公顷,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671.33公顷。由此可以看出在规划执行期间内,《总体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无法满足五沟镇各项建设用地需求。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五沟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01.24公顷以内,根据濉溪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五沟镇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686.60公顷,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的585.36公顷。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五沟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34.69公顷以内,根据五沟镇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58.87公顷,距2020年规划目标差124.18公顷。
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14.4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14.4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96.75公顷以内。根据濉溪县建设用地审批台账可知,五沟镇2009-2014年末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417.9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417.9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380.35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超出指标203.5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超出指标203.5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超出指标183.60公顷。
(四)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园地、林地的变化是反应生态用地变化的重要指标,《现行规划》要求园地面积达到0.80公顷,林地面积达到242.90公顷,根据五沟镇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到2014年末全镇园地面积0.81公顷,林地面积239.63公顷。生态用地总体保持平稳的状态。
(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2009-2014年濉溪县建设用地审批统计台帐,对照《现行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可知诸如五沟城镇新区、袁店一矿扩建、五沟煤矿(矸石场)、濉六路改建一级公路(S203)、白铁路扩建项目(X022)、澥河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和落实。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实际需求的原则,将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做到效益现行又兼顾公平,体现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调整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在“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五沟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3、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十三五”期间各项用地需求等突出问题。
4、多规融合、有效衔接
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开发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推进多规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6)《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7)《安徽省国土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8)《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0)《濉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11)《濉溪县统计年鉴2006-2015年》;
(1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1、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耕地保有量由14832.53公顷调整为13971.59公顷,减少了860.94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原规划的13041.58公顷调整为12690.67公顷,减少了350.91公顷。
(3)园地、林地面积。
园地面积0.80公顷调整为0.44公顷,减少0.36公顷;林地面积242.90公顷调整为99.59公顷,减少143.31公顷。
(4)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388.32公顷调整为3028.31公顷,增加640.0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101.24公顷调整为2564.32公顷,增加463.0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334.69公顷调整为280.60公顷,减少了54.09公顷;交通及水利用及其他用地规模由287.08公顷调整为389.82公顷,增加了102.74公顷。
2、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214.43公顷调整为99.44公顷,减少了114.9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由214.43公顷调整为93.18公顷,减少了121.2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由196.75公顷调整为84.31公顷,减少了112.44公顷。
(2)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到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1051.48公顷调整为514.84公顷,减少了536.64公顷。
3、效率指标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110平方米调整到146平方米。
(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耕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此次规划调整耕地保有量由14832.53公顷调整为13971.59公顷。耕地的布局调整主要考虑集镇建设、淮北临涣工业园(童亭)、芦五路改建(X017)、界沟煤矿村庄搬迁、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等因素,此次调出860.94公顷。
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全镇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基本农田的布局衔接,将现状地类为非耕地、因生态退耕、集镇、中心村及淮北临涣工业园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位于交通沿线、集镇周边范围内的优质一般耕地调入,调整后基本农田面积为12690.67公顷,比原规划减少了350.91公顷。
3、园地、林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调整后,园地面积减少0.36公顷;林地面积减少143.31公顷。园地及林地布局调整主要考虑养殖区扩大和农村居民点的布局调整。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五沟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思路是完善镇村空间体系,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推进发展工业、商贸为主的现代化综合型小城镇建设。
调整后,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028.3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564.3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80.60公顷;交通及水利用地规模为389.82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全镇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淮北临涣工业园(童亭)、芦五路改建(X017)、界沟煤矿村庄搬迁、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以推动五沟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在保障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注重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本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包括补充市、县“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如淮北临涣工业园(童亭)、芦五路改建(X017)等项目以及调整原有重点建设项目。
(五)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包括中心镇区、集镇区、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区、农村居民社区、搬迁村庄、整合村庄等建设预期用地区。允许建设区面积由2074.19 调整为1878.94公顷,减少195.25 公顷。
2、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包括五沟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搬迁村庄用地、整合村庄用地建设发展不确定区,调整后五沟镇有条件建设区由697.74公顷调整为1021.22公顷,增加323.48公顷。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调整后五沟镇限制建设区由16104.37 公顷调整为15976.14 公顷,减少128.23公顷。
4、禁止建设区
区内土地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五沟镇无禁止建设区。
五、“三线”划定情况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五沟镇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区域尽量保持完整性,基本农田之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划期内不能实施整理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占用基本农田。经划定后,五沟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2690.67公顷。
(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属于一般乡镇,未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加强对基本生态网络的规划控制和保护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区域整体生态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五沟镇没有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应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地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六、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调整后,耕地保有量减少了860.9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了350.9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64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63.0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了54.09公顷;交通及水利用地规模增加了102.7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减少了114.98公顷。由于五沟镇规划期内有临涣工业园(童亭)、芦五路改建(X017)、界沟煤矿村庄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此次调整充分考虑市县、乡镇建设用地及耕地需求,通过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调整完善后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能较好地保障五沟镇“十三五”期间各项建设项目的需求及完成总体规划目标。
(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主要是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对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作了布局上的局部调整,对濉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不造成影响。各项用地规划布局调整是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以后做的适当调整,局部改变了原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但是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其他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把建设用地布局在最需要、最合适建设的地区,可以使土地利用布局向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效应,并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
(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把集中分布、优质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集中保护,且规划期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其他土地进行整理,优化“田、水、路、林、渠”的布局,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对在建和已建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能提高在建和已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周边生态环境。调整完善后的各项建设用地布局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也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洪隐患区内,区内地质环境对各项建设项目不产生负面影响。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底数”,以资源控制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本约束,强化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整体管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方面与濉溪县交通、水利和林业等相关行业规划充分衔接,确定全镇的交通布局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另一方面根据交通、水利和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交通水利项目重要程度和近、远期安排,逐步保障其用地。重点项目用地面积依据行业用地定额核准,根据预测和上级规划下达的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其用地规模和布局。
此外,《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各项土地利用指标的安排与“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人口、经济发展速度、用地面积相对应,将“十三五”规划中的部分重大项目纳入了本次调整完善,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为“十三五”期间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用地保障。
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促进“多规融合”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要充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并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做好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好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扩展边界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
(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从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加大对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力度,重点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结合美好乡村规划与新型城镇化规划,集中规范农民建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加大规划管理力度,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完备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确保土地利用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实施办法的法规指导性作用,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居民点迁并、生态退耕、规划修改等事项,要广泛征求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善计划管理体系,坚持“有保有压”原则,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优化保障能源、交通、水利、民生工程、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
(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安排和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调整)图层,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附表:
附表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调整前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2570.13 |
13041.58 |
12690.67 |
-350.91 |
耕地保有量 |
14537.74 |
14832.53 |
13971.59 |
-860.94 |
园地面积 |
0.81 |
0.80 |
0.44 |
-0.36 |
林地面积 |
239.63 |
242.90 |
99.59 |
-143.31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3059.65 |
2388.32 |
3028.31 |
640.00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686.60 |
2101.24 |
2564.32 |
463.08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58.87 |
334.6932 |
280.60 |
-54.09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373.05 |
287.08 |
389.82 |
102.74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214.43 |
99.44 |
-114.98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214.43 |
93.18 |
-121.25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96.75 |
84.31 |
-112.44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1051.48 |
514.84 |
-536.64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 |
110 |
146 |
36 |
附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
规划基期 |
2014现状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
农用地 |
合计 |
16530.05 |
87.72 |
15581.08 |
82.54 |
16415.45 |
86.96 |
16140.02 |
85.50 |
-275.43 |
耕地 |
14375.04 |
76.28 |
14537.74 |
77.02 |
14832.53 |
78.58 |
15187.92 |
80.46 |
355.39 |
|
园地 |
8.88 |
0.05 |
0.81 |
0.00 |
0.80 |
0.00 |
0.81 |
0.00 |
0.01 |
|
林地 |
216.06 |
1.15 |
239.63 |
1.27 |
242.90 |
1.29 |
240.37 |
1.27 |
-2.54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1930.06 |
10.24 |
802.90 |
4.25 |
1339.22 |
7.09 |
710.93 |
3.77 |
-628.30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2149.38 |
11.41 |
3059.65 |
16.21 |
2388.32 |
12.65 |
2663.69 |
14.11 |
275.37 |
城乡建设 用地 |
2010.23 |
10.67 |
2686.60 |
14.23 |
2101.24 |
11.13 |
2302.01 |
12.20 |
200.77 |
|
城镇工矿 用地 |
164.96 |
0.88 |
458.87 |
2.43 |
334.69 |
1.77 |
420.79 |
2.23 |
86.10 |
|
农村居民点 用地 |
1845.27 |
9.79 |
2227.73 |
11.80 |
1766.55 |
9.36 |
1881.22 |
9.97 |
114.67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139.15 |
0.74 |
373.05 |
1.98 |
287.08 |
1.52 |
361.68 |
1.92 |
74.60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165.51 |
0.87 |
235.58 |
1.25 |
72.96 |
0.39 |
72.59 |
0.38 |
-0.37 |
水域 |
135.11 |
0.72 |
73.04 |
0.39 |
-0.01 |
0.00 |
72.59 |
0.38 |
72.60 |
|
自然保留地 |
30.39 |
0.16 |
162.53 |
0.86 |
72.95 |
0.39 |
0.00 |
0.00 |
-72.95 |
附表3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
|||
调整前面积 |
调整后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允许建设区 |
2074.19 |
1878.94 |
-195.25 |
-1.03% |
有条件建设区 |
697.74 |
1021.22 |
323.48 |
1.71% |
限制建设区 |
16104.37 |
15976.14 |
-128.23 |
-0.68% |
禁止建设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18876.30 |
18876.30 |
0.00 |
0.00% |
附表4 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它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其它 |
|||
14537.74 |
129.25 |
0.00 |
129.25 |
0.00 |
0.00 |
77.21 |
77.21 |
0.00 |
0.00 |
52.04 |
15187.92 |
附表5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 |
备注 |
能源 |
1 |
袁店一矿南风井 |
续建 |
2008-2015 |
4.82 |
|
2 |
张油坊煤矿 |
续建 |
2011-2020 |
50.00 |
|
|
3 |
淮北临涣工业园(童亭) |
续建 |
2012-2020 |
10.51 |
|
|
交通 |
1 |
s203二期 |
新建 |
2016-2020 |
|
|
2 |
任界路 |
扩建 |
2016-2020 |
|
|
|
3 |
西临路 |
扩建 |
2016-2020 |
|
|
|
2 |
白铁路扩建项目(X022) |
扩建 |
2012-2015 |
|
|
|
3 |
五界路 |
扩建 |
2016-2020 |
13.20 |
|
|
4 |
芦五路改建(X017) |
改建 |
2016-2018 |
|
|
|
水利 |
1 |
澥河治理工程 |
续建 |
2011-2015 |
|
|
教育 |
1 |
白沙中心学校 |
扩建 |
2016-2020 |
1.62 |
|
2 |
白沙中心小学 |
扩建 |
2016-2020 |
0.79 |
|
|
3 |
白沙中心学校魏圩小学 |
新建 |
2016-2020 |
0.22 |
|
|
4 |
白沙中心学校肖店小学 |
新建 |
2016-2020 |
0.26 |
|
|
5 |
五沟中心学校海孜小学 |
新建 |
2016-2020 |
0.42 |
|
|
6 |
五沟中心学校张圩小学 |
新建 |
2016-2020 |
0.32 |
|
|
7 |
五沟中心学校周桥小学 |
新建 |
2016-2020 |
0.23 |
|
|
其他 |
1 |
五沟城镇新区 |
续建 |
2008-2020 |
316.83 |
|
2 |
界沟煤矿界沟搬迁新村 |
续建 |
2008-2015 |
95.80 |
|
|
3 |
界沟煤矿张圩搬迁村 |
续建 |
2007-2015 |
32.21 |
|
|
4 |
界沟煤矿张圩阎营搬迁新村 |
续建 |
2012-2015 |
11.34 |
|
|
5 |
袁店一矿北湖南搬迁新村 |
续建 |
2008-2015 |
87.66 |
|
|
6 |
袁店一矿大邵家搬迁新村 |
续建 |
2010-2020 |
70.98 |
|
|
7 |
袁店一矿魏庙后吴楼搬迁村 |
续建 |
2012-2020 |
1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