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五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4-23 09:44来源:五沟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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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五沟镇制定了《2020年五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五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2020年五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五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漠视分割群众利益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省民政厅《2020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市民政局《<2020年淮北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县民政局《2020年濉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治理内容,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着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
    一、成立组织
    为做好2020年五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五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王培刚
    副组长:魏尊强
      :赵小玉、肖红军、  慧、范怀银、任  峰、任士宣、杨文武、王继华、任东海、张  峰、祝召玲、任明堂、李  博、李长江、宋  咏、杨保忠、郭胜林、袁化玉、张  锰、王加宣、李俊君、谢红星、陈跃进、罗士军     

二、治理内容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3-6月份开展一次农村低保全面排查。检查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同时,结合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低保救助政策,落实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配合扶贫、人社等部门引导促进救助对象就业,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既做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落一人,也防止低保一兜了之。
    (二)临时救助有困必帮有难必救。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在镇(园区)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基础上,检查对先行救助是否落实备案手续,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加强特困人员供养照料护理。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落实因疫致贫返贫兜底保障。将《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全面了解救助对象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五)严实工作作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六)加大查办督办。要完善建立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以查处促整改。要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
    (七)突出救助资金监管。认真落实《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八)完善制度机制。要于4月初制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九)建立工作台账。要围绕7个重点任务,建立2020年专项治理工作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按季度更新。建立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每月一比对,逐户摸排核查,形成兜底保障对象台账。
    (十)加强信息反馈。每月4日前填写《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数据统计表》并上报镇民政办,务必做到数据准确及时。要按季度收集本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镇政府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6月5日、12月5日前各村要对本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上报镇民政办
    (十一)强化实地督导。各要组织骨干力量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进行排查,检验7个重点任务治理成效,杜绝“脱保”“漏保”。镇政府将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开展明查暗访,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群众信电数量较多、负面舆情突出的地方,直接深入村,实地查看信息公开公示情况、抽查投诉举报电话值守情况等,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十)坚持开门整治。要举办救助业务政策培训,对农村低保标准,低保对象等相关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向社会公开公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并确保电话物通,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教助对象、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