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沟镇转发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的通知
安 徽 省 民 政 厅
皖民社救函〔2019〕187 号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
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广德、宿松县民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下简称低保),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
使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10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
范完善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行政文书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各地要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
作操作规程》规定,按照附件所列的行政文书(样表),全面使用
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
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
政文书。省厅将同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内的行政文
书,确保电子化行政文书合法、规范、标准。各市可根据当地实
际、工作需要等,在规定文书种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
补充完善全市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和低保档案规范文本,但不得
随意减少,以保持低保行政文书和低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1对已获得低保对象,仍然使用原有行政文书。对新增低保对
象,应使用新的行政文书。各地低保工作中行政文书不全、缺失
的,要抓紧补充完善;现行低保行政文书不科学、不规范的,要
尽快修改调整。
二、切实做到低保档案完整有效
低保档案材料要实现“六统一”,即案卷外观统一、档案要件
统一、目录编序统一、材料用纸统一、资料装订统一、柜盒摆放
统一。切实做到一户一档、一村(居)一盒、一乡镇(街道办事
处)一柜、一县(市、区)一室,形成县(区、市)、乡镇(街道
办事处)、村(居)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纸质低保档案由乡
镇(街道办事处)统一保管。
低保对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收集齐全,每户档案材料除含有
上述要求的行政文书外,还应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新申
请和分年度)、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分年度)、领取低保金
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申请人为重病患者的,应包括基本
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核算单据复印件(分年度医保部门出具的统一
结算单)。
三、全面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低保档案
各市民政局要将规范完善低保行政文书和低保档案作为依法
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
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基层全面应用低保行政文书,进一步完善
低保档案资料。对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
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的必须及时向申请人反馈的信息事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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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申请人提供行政文书(如不予受理通知书等),保障申请人
的知情权。省民政厅将把低保行政文书和低保档案管理,纳入民
生工程考核和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3.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4.入户调查表
5.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公示单
6.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
7.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告知书
8.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告知书
9.审批公示单
1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
2019 年 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