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濉溪县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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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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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 房屋等级 |
□C级 □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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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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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 |
□维修加固 □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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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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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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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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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负责人签字: 验收组成员签字: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县危改办(公章):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质量、安全,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濉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第一条:空间要求
1、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室内净高不低于2.40米,不得高于3.8米。
第二条:选址要求
危改房选址原则上在原址重建,确需重新选址的应避免在沟塘边、低洼或软弱地基上建设。
第三条:基础要求
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四条:主体要求
危改房主体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按照《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采取抗震措施(《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
第五条:墙体要求
1、墙体布置完备,在平面、竖向与门窗洞口形成围合空间。
2、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性要求,无竖向歪斜。
3、表面平整,有防水防潮处理措施,外墙勒脚做防水处理高度不低于0.6米,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干净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应进行勾缝处理。
第六条:门窗要求
1、根据使用需要合理设置门窗,玻璃、窗扇、门板等构件要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门窗洞口顶部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过梁,门窗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
3、安装到位,门窗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框与洞口边缘连接紧密、抹灰平整,窗台表面处理平整。
第七条:梁、现浇板的结构要求
1、达到设计、施工规范及设计承载力要求。
2、表面平整,截面尺寸准确,梁的挠度变形及柱的垂直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无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等现象。
第八条:屋面要求
1、围护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屋面结构安全可靠,屋面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无漏雨、渗水现象。
3、采用坡屋面时,瓦片铺设整齐、匀称,粘贴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平直。当屋顶存在掉落灰土、烟尘等隐患时,应采取隔层措施,隔层结构安全、构件完备和平整洁净。
4、采用平屋面时,屋面找坡符合规范要求,找坡面层平整、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第九条:其他要求
1、室内地面应硬化,硬化层平整。
2、室内电线应穿管敷设,合理布置线路及电器插座,严禁乱拉乱扯,保证改造后的用电安全。
3、安全饮水要有保障。
4、配套建设卫生厕所。
5、门前道路需平坦通畅。
第十条:异地房屋建好后,危房必须拆除。
农村危房改造包保单位验收分组表
包保 单位 |
验收镇及户数 |
住建局验收人员 |
包保单位验收人员 |
县发改委 |
刘桥镇16户 韩村镇3户 五沟镇64户 |
孙 明 18005616011 杨 柳15856192815 王峰松155056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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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影 13856199317 丁红梅 15856128530 |
县民政局 |
百善镇30户 临涣镇92户 |
张晓露18605610672 徐泽凡15056179845 |
赵 明 13605618525 陈令成 13966098777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南坪镇41户 双堆镇24户 铁佛镇112户 |
梁作巧 13696609229 王 冬 13965895741 柴书胜13605617732 |
李 钊 13696615799 肖 浩 17775088508 |
县残联 |
孙疃镇76户 四铺镇99户 |
周国庆 18756156278 周 源 1595617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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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杰 13030612059 刘 杰 15956159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