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濉溪县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方案

2020-07-15 15:17来源:五沟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姓名

 

住址

 

改造前

房屋等级

 

□C  □D

 

改造面积(㎡)

 

改造方式

维修加固   □重建

验收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户主签名

 

 

村级负责人签字:             验收组成员签字: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县危改办(公章):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质量、安全,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濉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第一条:空间要求

1、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室内净高不低于2.40米,不得高于3.8米。

第二条:选址要求

危改房选址原则上在原址重建,确需重新选址的应避免在沟塘边、低洼或软弱地基上建设。

第三条:基础要求

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四条:主体要求

危改房主体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按照《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采取抗震措施(《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

第五条:墙体要求

1、墙体布置完备,在平面、竖向与门窗洞口形成围合空间。

2、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性要求,无竖向歪斜。

3、表面平整,有防水防潮处理措施,外墙勒脚做防水处理高度不低于0.6米,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干净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应进行勾缝处理。

第六条:门窗要求

1、根据使用需要合理设置门窗,玻璃、窗扇、门板等构件要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门窗洞口顶部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过梁,门窗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

3、安装到位,门窗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框与洞口边缘连接紧密、抹灰平整,窗台表面处理平整。

第七条:梁、现浇板的结构要求

1、达到设计、施工规范及设计承载力要求。

2、表面平整,截面尺寸准确,梁的挠度变形及柱的垂直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无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等现象。

第八条:屋面要求

1、围护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屋面结构安全可靠,屋面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无漏雨、渗水现象。

3、采用坡屋面时,瓦片铺设整齐、匀称,粘贴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平直。当屋顶存在掉落灰土、烟尘等隐患时,应采取隔层措施,隔层结构安全、构件完备和平整洁净。

4、采用平屋面时,屋面找坡符合规范要求,找坡面层平整、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第九条:其他要求

1、室内地面应硬化,硬化层平整。

2、室内电线应穿管敷设,合理布置线路及电器插座,严禁乱拉乱扯,保证改造后的用电安全。

3、安全饮水要有保障。

4、配套建设卫生厕所。

5、门前道路需平坦通畅。

第十条:异地房屋建好后,危房必须拆除。

 

 

 

 

 

 

农村危房改造包保单位验收分组表

包保

单位

验收镇及户数

住建局验收人员

包保单位验收人员

县发改委

刘桥镇16

韩村镇3

五沟镇64

 

    18005616011

15856192815

王峰松15505611587

 

张梦影

13856199317

丁红梅

15856128530

县民政局

百善镇30

临涣镇92

张晓露18605610672   徐泽凡15056179845

 

13605618525

陈令成

13966098777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坪镇41

双堆镇24

铁佛镇112

梁作巧

13696609229

 

13965895741

柴书胜13605617732

 

13696615799

 

17775088508

 

县残联

孙疃镇76

四铺镇99

 

周国庆

18756156278

  源 15956173337

 

刘怀杰

13030612059

 

15956159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