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五沟中心学校职称评定细则(修订稿)
濉溪县五沟中心学校职称评定细则
一、 教龄
教龄每年加2分,不封顶。
二、 职称年限
每年2分,自聘任之日起。(任职年限以所评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任期年限计算)
三、 教育教学成绩(任现职内)
(1)、濉溪县中考中单科平均分在全县取得1-10名的,依次加15、13、12、11、10、9、8、7、6、5分。
(2)、濉溪县县质量监测单科平均分取得1-10名的,依次加分12、10、9、8、7、6、5、4、3、2分。
(3)、五沟中心学校抽统考中单科平均分按班级数的前60%取名次,名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加10、8、7、6、5、4、3、2、1分。名次得分均与课时挂钩,每课时按0.12分计算,语数英(含六年级英语)按7课时计算,理化及九年级政史按3课时计算,九年级体育及其他考试学科均按2课时计算;可以考试的年级每年考一次;任现职以来,每人每年取最高的一次(跨年级、班级、学科各取最高的一次)。2017--2018学年度以前的成绩不与课时挂钩,每年取最高的一次,评比班级不足九个班的第一名按10分计算,其余依次类推。初中有实验班的年级,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评比,凡与年级平均分分差在1分以内的,则该校该学科得6分;高于平均分1分含1分,则该校该学科得7分,依次类推,比年级平均分每高1分加1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低于年级平均分1分含1分,该校该学科得5分,依次类推,比年级平均分每低1分减分,不记负分;该学校的学科得分即为该校该科老师的名次得分。每位老师的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名次得分*课时*0.12。
四、 教学大赛奖(任现职内)
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现场说课、无生上课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2、11、10分。教育主管部门或安徽省资源平台举办的微课、信息化大赛、一师一优课,县级分别记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以上各级比赛结果若分等次,上面的赋分为一等奖及以上得分,其余则依次降一分,县级三等奖也为1分)。五沟中心学校镇级赛课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县级赛课(有生现场)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4、3分,市级赛课(有生现场)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6、4分,省级赛课(有生现场)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2、10分,国家级赛课(有生现场)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0、15、12分。市级教坛新星加10分,县级教坛新星加6分,镇级教坛新星3分,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加12分,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加10分(继续教育、国培除外),县级骨干教师加5分(继续教育、国培除外)。以上同一期活动只计算最高均不累计计算。
五、 教育教学论文类(任现职内)
获县级(濉溪县教育局相关科室举办)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濉溪教研发表每篇记3分);获市级(淮北市教育局相关科室举办)一、二、 三等奖的,分别记5、4、3分(淮北教育发表每篇记5分);获省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科室举办、教育部相关部门举办)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记7、6、5分;核心期刊每篇记7分(核心期刊一般指论文发表在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或指专门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的核心期刊,刊号应为CN**/G4,且在封面标有“全国**核心期刊”字样。)省级以上刊物每篇记7分(省级以上刊物是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著作须有ISBN。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不认可)。(同一篇论文只算最高的,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年只算最高的一篇)
六、 公开课(任现职内)
县级记2分,市级记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同期只算最高,非同期累计计算。
七、 研究课题(任现职内)
研究教育主管部门立项课题(已结题的),县级:组长6分、副组长4分、组员2分;市级:组长8分、副组长6分、组员3分;省级:组长10分、副组长8分、组员4分;国家级:组长12分、副组长10分、组员5分。(以上得分均为个人得分)
八、 其他荣誉(任现职内)
1、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诚信教师、均衡迎检先进个人、心理健康工作先进个人、中职招生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大队部、优秀中队部、二三四五星章、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关工工作先进个人以及镇以上政府教师节表彰的其他个人荣誉,镇级记3分,县级记6分,市级记9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
2、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奖项,指导老师加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省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记6、4、2、1分;国家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记7、5、3、2分。(同一期只计算最高不重复计算,一年只算最高的一个奖次)。
九、职务 (任现职内)
1、中心校副校级领导、寄宿制学校校长每年6分;寄宿制中小学学校中层领导、各小学校长(中心园园长)每年记5分;不寄宿学校的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副校长、每年加3分(从2012年9月以后算起)。
2、寄宿制学校的班主任每年记5分,不寄宿学校的班主任每年记3分,学校领导兼任班主任的每年只增加1分(从2012年9月以后算起)
十、请假
每学期病(含照看直系亲属)、事假5天以内不扣分,每超过1天病假扣0.5分,事假每天扣0.6分,在职称评定时要在量化打分的总分中减去超假所扣的分数(请假是指当年向前一个基本任职期)。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2024年度起职称评定使用本细则(本制度已经五沟中心学校四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濉溪县五沟中心学校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