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局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濉溪县市场局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制定本计划旨在根据我局日常监管发现及消费者、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反映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突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重点,确保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
二、监管对象
濉溪县辖区内的大中型超市、商场、专卖(连锁)店、批发(供货)商、厂家驻地销售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商店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又不加以整改的经营者。
三、抽检类别
日常计划抽检工作重点针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及消费者投诉问题较为集中的产品。主要包括:纺织品、箱包鞋类、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照明光源及灯具、纸制品、家化产品、燃气用具、其他轻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化肥、其他农业生产资料、车辆相关产品、劳保产品、消防器材、其他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24种777组产品。
“两节打假”抽检工作主要针对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生活用品、交通工具等6类160组产品。
此外,将根据上级部署、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及12315消费者投诉等工作需要,安排临时性抽检。
四、经费预算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六条“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之规定,我局抽检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五、时间安排
日常计划抽检工作按季度进行,全年共组织4次。一季度抽检安排在3月31日前;二季度抽检安排在5月31日前;三季度抽检安排在8月31日前;四季度抽检安排在11月30日前。“两节打假”抽检工作安排在2019年12月至2月。上述抽检计划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依次顺延。
六、具体要求
我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由市场规范股按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场所做好配合工作。现场抽样由受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单位和承办机构共同实施,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抽检产品相关的票证账簿、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现场检查记录工作。对经抽检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依规处理,该没收的没收,该销毁的销毁,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处,罚款放行。
附: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日常抽检计划表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附件:
2021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日常抽检计划表
批次 |
季度 |
产品名称 |
组数 |
组数合计 |
一 |
一 |
纺织品 |
50 |
90 |
非医用口罩 |
10 |
|||
箱包鞋类 |
10 |
|||
儿童用品 |
20 |
|||
二 |
二 |
纸制品 |
5 |
102 |
家化产品 |
5 |
|||
建筑材料 |
60 |
|||
化粪池 |
2 |
|||
装饰装修材料 |
30 |
|||
三 |
三 |
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 |
10 |
65 |
眼镜 |
10 |
|||
车辆相关产品 |
15 |
|||
农业生产资料 |
5 |
|||
消防器材 |
10 |
|||
劳保产品 |
5 |
|||
电线电缆 |
10 |
|||
四 |
四 |
家用电器 |
30 |
70 |
燃气灶具 |
10 |
|||
商品煤 |
5 |
|||
液化石油气 |
5 |
|||
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 |
10 |
|||
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及容器等制品 |
10 |
|||
五 |
|
化肥 |
300 |
300 |
六 |
|
车用汽油及车用尿素溶液 |
150 |
150 |
合计 |
777 |
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