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告全县民营企业家一封信》
民营企业的健康运行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措施,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定于2022年4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我们将通过上门走访、接受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尤其是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广大企业及时提出举报和投诉线索:
一、妨碍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违法违规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准入限制等。
二、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者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民营企业参加本地招投标;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民营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民营企业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等。
三、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在要素获取、奖励补贴、减税降费、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民营企业;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给予不同所有制企业差别待遇等。
四、不当干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或者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方式强制、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民营企业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等。
排查整治内容包括各地各部门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公告)、政企合作协议及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行为。对涉嫌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策制定机关反映,也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接收单位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客观、真实。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uixi_gongping123@126.com。
投诉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濉溪县虎山路16号,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办公室, 邮政编码235100。
欢迎各民营企业、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