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受理机构: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3.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五、办理条件:无。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4、贫困户贫困手册复印件一份。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自愿填写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濉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核拨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核验无误后,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八、审批时限:法定1个工作日,承诺1个工作日。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办理方式:濉溪县岱河路西侧南段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十一、证件名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十二、结果送达:电话通知。
十三、联系电话:0561-6087160。
十四、监督电话:0561-6087210。
十五、政策对象:就业扶贫车间(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设立的,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为目的,经县级人社、扶贫等部门联合认定且录入就业脱贫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生产车间,包括就业扶贫驿站内就业扶贫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