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基本信息

2022-11-06 09:05作者:sdjz001来源:双堆集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服务对象: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达不到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食品经营者。

二、审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三、受理部门: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南港市场监管所

四、办理条件:

申请食品小餐饮备案,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

受理条件:《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第四十四条:从事小餐饮、食品摊贩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 ()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 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 ()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申请材料

1、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申请表;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单和布局简图;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办理基本流程

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就小餐饮备案,向备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线上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分厅找到该事项在线办理,线下可至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窗口提交材料。2. 受理: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含名称核准)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3. 现场核查:备案单位依据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对申办单位进行核查。4. 办结: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单位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并制作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5. 送达:小餐饮备案不收费,发放证书。5,并签字确认。

 

七: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窗口领取或快递

十、监督投诉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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