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

2022-11-19 09:01作者:sdjz001来源:双堆集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补贴标准:

对企业或实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给予补贴,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按为贫困劳动者实发工资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对在人社部门认定或纳入扶贫项目库的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

二、补贴程序

镇(开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组织申报,每季度申报一次,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与贫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花名册》(附件3)、贫困劳动者工资卡银行流水原件及复印件。

镇(开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相关证件原件初审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将申请表、花名册原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分别支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和贫困劳动者个人账户。